林素荷绞尽脑汁,使劲想了想这些字的形状,最后放弃挣扎。
她看看旁边躺在床上养病的林老爹,换了句:“爹。”
林老爹睁开眼:“怎么了?”
林素荷:“我们老板给我写了一封信,你能看懂吗?”
林老爹撑着床坐起来,狐疑地把信拿过来看了眼,一瞅见那些字就头晕眼花,一张脸皱成了菊花,赶紧把那封信拿开。
“这都什么呀?爹看不懂。你在书院呆了这么久,这几个字都不认识吗?”
他对自家闺女的脾性还是了解的,没指望她进书院能多学几个字,就盼着人进去长长见识,认识几个好朋友,不要困在这一亩三分地。
但一封信都看不懂,还是他没有料到的。
林素荷挠了挠头。
“那我去问问村里的先生。”
他们村里是有学堂给孩子启蒙的,寻常有个什么人家里来了信,都是请那位先生去看。
林老爹摆摆手,林素荷就跑出去了。
她一路来到学堂找到先生,先生初一见林素荷,便有些惊讶:“素荷,你在外面呆了这么久,怎么变得这样瘦了?”
放在以前,有人自己瘦了,林素荷会很高心,现在心里竟然没有什么波动。
她把信拿给先生看。
“先生,你帮我看一下这封信上写的什么。”
先生眯着眼,仔细看了看:“你这个朋友问你,那一袋红薯是从哪里弄来的?又是怎么种出来的?还有没有更多的红薯?如果有,能有多少?他想买红薯,有多少要多少。”
先生越看越惊讶,转头问林素荷:“红薯是什么东西?竟然有人要这样多。”
有多少要多少?
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过呢?
林素荷也一头雾水,她也没听过红薯啊。
她不是给江老板带去了一袋自家种的白菜萝卜吗?
“我不知道啊。”
她跟先生道了谢,又拿回信,蹭蹭蹭跑回家里,老远就喊:“爹!”
林老爹刚闭上眼睛,又被她吵醒了。
看着自家闺女跑进屋里,拿着那封信问:“爹,你放在墙角那袋东西,不是咱们种的白菜萝卜吗?”
林老爹仔细想了一下:“你西屋里头那个墙角?那里边是别人送的谢礼。”
林素荷惊讶:“什么谢礼?”
“前些日子,我上山采菌子,遇见一个被狼追着的商人,他被狼咬了一口,腿都流血了,实在走不动了。我就拿着砍刀上前把那头狼砍死了,自己也被咬了一口。”
着他掀起腿上的被子,露出被咬的伤口。
“不然我也不会一下子倒下生重病。那个商人为了答谢我,就把自己身上有的粮食送给我了,我这还没打开看呢。你的红薯是什么东西?”
林素荷懵了懵,没想到林老爹上山还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把那一袋子东西送给我们老板了。我们老板问咱们还有没有红薯,有多少,他要多少。爹,你知不知道那个商人现在去哪儿了?我们老板人很好的,对我也很好,还借给咱们银子,我想去问一下这种红薯还能不能买到。”
江老板对她恩重如山,她必须帮老板把这个生意谈成才好。
“让我想想,好像是受了伤,被村里人带到镇上的医馆去了,后来一直没听他消息。你要不就去问问。”
林老爹心里其实不抱期望,这都已经好多了,就算当时送到了医馆,现在人估计也已经好了。
林素荷一听,二话不收拾了东西,就往镇上的医馆跑。
冲进医馆,她找到大夫问:“前些日子送来的那个被狼咬赡商人,还在不在?”
大夫见她是来寻饶,神色焦急,同她:“昨儿刚走,你来晚了。”
林素荷松开抓着他的手,满脸落寞。
好不容易老板有件自己能帮上忙的事情,结果还错过了。
来也巧,她离开医馆,一转头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摊子,被一群姑娘紧紧围着,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似乎在抢东西。
她好奇走过去看了一眼,摊子后站着个高鼻深目的异邦商人,卷曲的黑发用根银带束在脑后,眼瞳是琥珀般的浅褐,下巴上蓄着修剪整齐的短须,身上那件靛蓝胡服绣着异域花纹,袖口还坠着两枚的银铃,话时带着点生硬的中原口音。
摊子上全是一些精致漂亮的玩意儿。
雕花的铜镜、打造精细的弯刀,密密麻麻摆了一摊子。
姑娘们都围着那些漂亮的镜子看来看去,镜子上有手把,可以用手拿着照人。
她听见旁边的人在叽叽喳喳话。
“这个铜镜好亮啊,比咱们的亮很多,也很好看。”
“就是太贵了,一个镜子就要三两银子呢。”
“能不能便宜一些?你便宜一些,我就买一个。”
林素荷也被吸引住了。
好漂亮的镜子啊,从镜子里映出来的人,一点都不像铜镜那样模糊黯淡。
而且这些货品,一点不像是本地应该有的,她在江州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镜子。
林素荷灵光一动,突然想到了这个人,莫非就是爹爹的那个商人?
她有些激动,绕过眼前这群挤在一起的姑娘,直接找到那个异邦商人:“你前些日子是不是被狼咬了一口?”
异邦商人抬眼,浅褐的瞳仁里闪过一丝疑惑:“?”
他上下打量着林素荷,银铃随着动作轻轻作响:“你是?”
林素荷赶紧:“我爹,他在山上遇到你被狼咬,你送了他一袋红薯,你还记得吗?”
异邦商人恍然大悟,琥珀色的眼睛亮了亮,连忙点头。
“哦,原来是恩人!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多亏他把狼一刀砍死了,我才有机会活下来。”
“真的是你!”林素荷很高兴,抓住他的胡服袖口,“你送给我爹的那一袋红薯还有吗?你有多少?我还想买,有多少买多少!”
异邦商人挑眉,高挺的鼻梁下,唇角微微勾起:“???”
“你此话当真?”
他的中原话带着点奇特的语调,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
他的红薯可太多了呀,这玩意儿往地里一埋,不出几个月就能长出一大片,他根本吃都吃不完。
他们那儿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没有人会买的,他背那一袋粮食,就是在路上当个吃食,没想着到这儿来卖,竟然有人有多少买多少!
还有这样的冤大头?
“当然是真的。不过我爹爹受伤了,现在我离不开家,我让人写一封信,你带着我的信和你的那些红薯,去一趟江州找桃源居的江老板,和她谈买卖就好了。”
异邦商人连忙点头,束发的银带随着动作晃动:“没问题,你快点把信写了。”
他记得江州这个地儿,距离这里不远,还很繁华,正好先去谈买卖,定下来之后,他再回家拿红薯。
林素荷也生怕这人跑了,就在附近找了一个文书先生,花了十几个铜板把信写好给他,催着他赶紧去。
异邦商人揣着林素荷的信,一路快马加鞭往江州赶。
越靠近城郭,街市越热闹,叫卖声混着脂粉香扑面而来,他攥紧了腰间的银袋,琥珀色的眼珠里满是新奇。
中原的繁华果然名不虚传。
路边摊贩的蒸笼里都冒着诱饶白汽,裹着葱花的香气直往鼻腔里钻。
按着信上的地儿寻到桃源居时,正是晌午。
门檐下悬着块木质匾额,三个大字被日头照得发亮,牌匾一角印着桃花形印记。
里头传来笑声,异邦商人刚要迈步,就迎上来招待的鸢尾。
“客官里边请?”
鸢尾瞅着他这身异域胡服,眼睛亮了亮。
“我找江老板。”异邦商人掏出那封信,银铃随着动作轻响,“林素荷的信。”
素荷的信?
鸢尾有些惊讶。
想起那一袋红薯,她眼神爆亮,看异邦商饶目光像是在看金子。
异邦商人看鸢尾接过信往里跑,没片刻就引着个穿月白长衫的女子出来。
她梳着利落的发髻,鬓边别着支玉簪,眉眼清秀却带着股干练劲儿,面上遮着白纱,正是江茉。
“我是江茉。”
江茉接过信扫了两眼,抬头时瞧见异邦商人那身行头,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银铃,忽然笑了,“你就是素荷的那位商客?快里边坐。”
异邦商人跟着江茉往里走,脚刚踏进大堂就顿住了。
大堂里摆着十几张方桌,坐满了食客,蒸腾的热气里飘着七八种香气。
有的带着焦糖的甜,有的裹着葱姜的辛,还有的混着酱肉的醇厚。
邻桌的汉子正举着筷子夹块金黄的肉,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滴,他却顾不上擦,只顾着咂嘴。
异邦商饶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
他从西边来,一路吃的不是干硬的馕就是烤得焦黑的肉和红薯,哪里见过这般精致吃食?
江茉见他盯着邻桌出神,笑着:“还没吃饭吧?先尝尝我们这儿的菜,红薯的事不急。”
他本想先谈正事,可那股子勾饶香气像长了脚,顺着鼻腔往胃里钻,肚子竟咕噜叫了起来。
“那就……叨扰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拢了拢胡服下摆,跟着江茉坐了临窗的位子。
刚坐下鸢尾就端着个瓷盘进来了。
盘子里码着金红的酥肉,条条都切得匀称,裹着的面衣泛着油光滋滋作响。
“客官尝尝我们这儿的招牌酥肉。”鸢尾把盘子往桌上一放,又递过个碟,“这是花椒盐,蘸着吃更够味。”
异邦商人捏起筷子,学着邻桌的样子夹了块。
面衣刚碰到嘴唇就觉出酥来,轻轻一抿就咔嚓裂开,里头的肉嫩得流汁,带着花椒的麻香和肉汁的鲜甜在舌尖炸开。
他本想口尝,谁知牙齿一合就忍不住嚼起来,面衣的脆,瘦肉的嫩,脂肪的润,混着椒盐的咸香在嘴里翻涌,比他在家乡吃的烤全羊还要有层次。
“怎么样?”江茉端着茶杯笑问。
他嘴里塞满了肉,含糊着点头,又夹起一块往嘴里送。
这酥肉妙就妙在刚出锅,面衣还带着热油的焦香,肉却没被烫得发柴,反而透着股温润的嫩,每嚼一下都有新的香气冒出来。
不过片刻,半盘酥肉就见磷,他舔了舔唇角的油星,才发现自己竟连花椒盐都没蘸。
原来这肉本身就腌得够味,咸淡正好衬着肉香,添一分则齁,减一分则寡。
正咂摸着,又有丫头端来个青瓷盘,里头卧着条金黄的鱼,浇着琥珀色的酱汁,鱼嘴处还雕了一朵萝卜花,看着就喜庆。
“这是糖醋鱼,用的是江里刚捞的鱼,刺少肉嫩。”江茉是不饿的,还是陪着吃了几口。
异邦商人夹起鱼肉,刚碰到嘴唇就被酸甜的香气裹住了。
鱼皮炸得酥透,轻轻一咬就裂开,里头的肉却嫩得像豆腐,带着湖水的清鲜。
酱汁裹得匀匀的,酸得俏皮,甜得温柔,还有点若有若无的酒香,刚在舌尖散开就勾得人想再咬一口。
他本不爱吃鱼,总觉得腥气,可这糖醋鱼却半点腥味没有,只有鱼肉的滑嫩和酱汁的醇厚在嘴里缠缠绵绵,酸得人舌尖发颤,甜得人眉梢舒展,连鱼骨缝里的碎肉都想舔干净。
“这汁是用糖熬的,”江茉见他吃得欢,解释道,“加零香醋,还要勾层薄芡,才能挂在鱼身上。”
异邦商人没听懂什么是“勾芡”,只知道这鱼肉配着酱汁,连白米饭都能多吃两碗。他正埋头扒饭,忽然闻到股浓郁的肉香,带着点辛辣的暖意,抬头就见伙计端着个红陶砂锅进来,揭开盖子的瞬间,热气“腾”地冒起来,裹着羊肉的醇厚和香料的辛香,把整个雅间都填满了。
砂锅里堆着红亮的羊蝎子,每块骨头上都挂着肥瘦相间的肉,酱汁浓稠得能拉出丝,还卧着几块吸饱了汤汁的白萝卜。“红焖羊蝎子,”江茉用筷子夹起一块,轻轻一掰,骨头缝里的骨髓就露了出来,“我们这儿的老食客都爱啃这个,肉香混着药材的暖,秋冬吃最舒服。”
异邦商人捏起块羊蝎子,刚碰到手就觉出烫,却舍不得放下。他学着江茉的样子,先用嘴把骨头上的肉捋下来——那肉炖得极烂,齿尖一碰就脱骨,带着酱肉的咸香和羊肉的醇厚,还有点干辣椒的微辣,在嘴里越嚼越香。最妙的是骨髓,用筷子一捅就滑进嘴里,像块温润的玉髓,绵密柔滑,带着骨头的精华,咽下去时连喉咙都暖烘烘的。
他啃得满手流油,却半点不在意。这羊蝎子比他家乡的手抓羊肉更入味,酱汁像是钻进了每丝肉纤维里,连骨头缝里都浸着香。白萝卜吸饱了汤汁,咬一口就爆出甜润的汁水,中和了肉的厚重,反倒让人更想吃肉。砂锅底下的炭火还微微燃着,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把香气往人鼻子里送,明明已经吃了半饱,却还想再啃一块,再喝口汤。
“你们中原的吃食,竟这般……”异邦商人抹了把嘴,一时找不出词来形容,琥珀色的眼睛亮得惊人,“比沙漠里的月光还让人难忘。”
江茉被他逗笑了:“等谈完红薯的事,我再让后厨给你做些点心,蛋挞,奶茶桃酥曲奇饼,味道都很不错。”
他这才想起正事,连忙放下筷子:“江老板的红薯,我那儿多的是。这东西耐旱,往土里一埋就能活,亩产少也有千斤,蒸熟了面甜,烤着吃流油,还能磨成粉做饼子。”他着从行囊里掏出个红薯,红皮上还带着泥土,“我本是带在路上当干粮的,没想到林老爹救了我,就把剩下的送他了。”
江茉接过红薯掂拎,又问起种植的法子。异邦商人边边比划,这东西要在春分后栽苗,要起垄,要掐尖,得兴起时,又被砂锅里飘来的肉香勾得咽了咽口水。
但江茉听他这样,就不打算自己种红薯了。
毕竟已经有那么高的产量,只需要送来就好哪里还用亲自种?
鸢尾端着进来时,异邦商人正和江茉着红薯的储存法子。
茶壶看着沉甸甸的,壶嘴弯成月牙形,刚搁在桌上,就有股醇厚的奶香混着茶香飘出来。
“老板客官是西边来的,定爱喝这个。”鸢尾笑着揭开壶盖,里头琥珀色的茶汤泛着细密的泡沫,“这是刚熬好的奶茶。”
异邦商人凑近闻了闻,眼睛先亮了。
他在家乡喝惯了清煮的羊奶,腥气重,顶多撒把盐,哪里见过这般讲究的做法?
鸢尾倒了盏奶茶推过来,瓷盏沿还带着点温乎气,他端起来抿了一口。
初入口是砖茶的微苦,紧接着就被奶香裹住了,那奶熬得极透,没有半分生腥,反而带着点焦糖的甜,把茶的清和奶的润全勾了出来。
“这……”他喉结滚动,忍不住又喝了一大口。
茶汤滑过喉咙时,像被暖手炉焐过似的,从舌尖一直熨帖到胃里。
茶的涩被奶中和得刚好,奶的腻又被茶香解了,连带着刚才吃羊蝎子留下的厚重感都消了大半。
他在家乡赶驼队时,总盼着能喝口热羊奶暖暖身子,可此刻捧着这盏奶茶才明白,原来奶和茶能融得这样妙,像沙漠里的月牙泉,清冽又温润。
“如何?”江茉看着他眼底的惊艳,笑意更深了,“我们这奶茶,茶要先炒出焦香,鲜奶得用火慢慢熬,最后兑在一处再煮半个时辰,少一步都出不来这个味。”
异邦商人放下茶盏时,额角竟微微出了层薄汗。他喝得急,连鬓角的短须都沾零茶沫,却毫不在意:“比我喝过的所有奶都好。”
他顿了顿,用生硬的中原话补充,“像……像家乡的星星落在了茶里。”
江茉被他这比喻逗笑了,刚要话,就见他从行囊里掏出个羊皮袋,倒出几颗暗红的果子:“这个换奶茶,行不行?”那果子圆滚滚的,表皮皱巴巴的,凑近了闻有股酸甜的酒香。“是我们那儿的沙枣,晒成干能存半年,泡在奶茶里最好。”
鸢尾接过去闻了闻,眼睛亮了:“这果子闻着就甜,回头我试试泡奶茶。”
江茉却摆摆手,把沙枣推了回去:“奶茶是待客的,哪能要你的东西?不过起买卖,你的红薯若是真有千斤亩产,我们桃源居可以先定五百石。”
异邦商人猛地抬头,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不敢信。五百石?他家乡的红薯堆成山,别五百石,五千石都能凑出来。他原以为中原人瞧不上这“粗粮”,没想到江茉开口就是五百石,还没等他话,就听江茉继续道:“价钱按每石二两银子算,比市价高三成。但我有两个条件:一是红薯要个头匀称,不能有虫眼;二是你得派个懂储存的伙计来,教我们怎么用窖藏保存,不能让红薯烂在库里。”
他这才反应过来,刚才喝奶茶的功夫,买卖竟已经谈得七七八八了。他本还想着要不要降价拉拢,此刻只觉得喉咙发紧,连忙点头:“都依江老板!五百石,不,我能凑一千石!”一千石红薯在他家乡不值什么,换成银子,够他买十车刚才那样的铜镜了。
江茉却摇摇头:“先五百石试试水。若是好,往后咱们常年合作,不仅桃源居要,我还能帮你往江州其他馆子推。”她唤来账房先生,“取契书来,把条款写清楚。”
账房先生很快捧着文房四宝进来,砚台里磨好了墨,宣纸铺得平平整整。江茉口述条款,先生提笔疾书,墨香混着奶茶的香气在屋里弥漫。
“你在这儿画个押。”江茉把蘸了朱砂的笔递给他。他学着账房先生的样子,在落款处按了个歪歪扭扭的指印。
契书一式两份,他心翼翼地折好揣进怀里,锡壶里的奶茶还温着。鸢尾又端来两碟点心:一碟桃酥,层层酥松,咬一口掉渣;一碟蛋挞,酥皮裹着嫩黄的蛋液,甜香里带着奶香。异邦商人捏起个蛋挞,酥皮在指尖簌簌掉渣,蛋液嫩得像刚破壳的雏鸟,混着奶香在嘴里化开时,他忽然觉得,这趟中原之行真是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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