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略自内城出来后,先去了桥玄府邸,管家,不在。旋即离开前却在桥府门口遇见了曹操,曹操提议去蔡邕家看看,周略想想也对,就和曹操一起去了。
这月余下来,周略几乎像世交子侄辈一般被蔡邕关心着。蔡邕甚至把周略介绍给自己的家眷——这在古代,是极亲近的表现。蔡邕的两个女儿都只有五六岁上下,但诗书传家的出色教育,让两个个孩子的学问已不比普通乡儒稍差,礼节上更是过人。
三人会话,不知不觉间转到了周略今次的试题,以及王、何这两名在考试过程中使坏的官吏身上。
听了周略对今次考题的复述,蔡邕和曹操同时皱起眉头。
“此题不难也。”蔡邕奇怪的问道。
“若真欲与孟经为难,更无如此简题。”曹操也跟蔡邕一个想法。
“可弟子闻司马公言之意,乃私指王、何真计与吾为难也。”周略不认为自己会看错听错。
蔡邕又回想了一下周略方才的题目,又与曹操对视了一眼,一齐摇头道:“太简单。”
周略也觉得纳闷,可他转而一想,面前这人皆是饱学之士,有着宗师水平,对于经义考题的难度把握不住也不奇怪,这跟正常的初中数学题让数学系的博士生来评价难度是一个道理。不过这么想来,周略突然发觉自己的经义水准好像也变得不错的样子,自己不是也没发觉被润难了吗?还以为王、何二人故意把题目往简单里出。
蔡邕道:“越数日觅方数科明经,探得甚题。”
“当求之题。”曹操表示同意:“更考文太简,朝廷抡才,便失选贤之用。”
“宜求九经科者,若五经,三传,此科目便易。”
“若九经都不成,下科更不用提。”
举明经,依试所经,细分为五经、三传等数目。三传者,《左氏》、《公羊》、《谷梁》也,题不能三书。五经则谓《易》、《书》、《诗》、《礼记》、《春秋》五本经,考试自圣。是科目中,以九经为最广,凡诸科所试,自难度亦最高。
“对了!孟经。”蔡邕不在纠结明经科:“断案你是怎么判的?是流刑?还是绞刑?”
周略不知蔡邕的看法,但想来以蔡邕的性子,和他对纲常的维护,他肯定是支持廷尉府的判断,判绞刑。
周略在路上与曹操讨论时,是从司法程序上,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云某与孔某是丧期为聘,未婚夫妇的关系是非法的,不当以此为前提来决狱。
但在儒门宗师蔡邕前面,他不好这么,因为此番言论已经近于法家了,而是最好要表现出自己的儒学水平。心思一转,便不理法律条文,只往儒家大义上领:
“圣人之言,皆是以仁为本。阿云未伤人命,罪不至死,故而学生判的是流刑。”
“以仁为本?”
周略为之解:“仁为本心,礼为纲常法纪,而中庸为行事之道。仁、礼、中,这三个字,是学生近来读书的一点体会。”
“仁、礼、中?”蔡邕轻声念着,周略的观点并不出奇,可单独把仁礼中三个字提出来的法,却也不多。
“圣人之本心是仁,一部《论语》,涉及仁之一字几达百处。而礼之一事,夫子得更多。仁和礼是名教之根本,也是圣人在兹念兹的两个字。”
“那‘织呢?”
“‘中也者,下之大本也’。中乃行事之法,临事不偏、执两用中,此为中庸之道。”
虽然周略得很简洁,甚至有些偏驳,但中庸的思想向来被蔡邕所看重,毕竟他是胡广的学生。周略能看到这一点,并着重提出来,蔡邕听着有些欣慰,不禁点头微笑,不枉他这些时日的一番教诲。
周略的底子蔡邕看得很清楚,桥玄的这位弟子才智过人,善于为人处世,治事上亦有长才,但学问上却有所不及,对经义只是囫囵吞枣,并没有深入的钻眩无有大道守本心,蔡邕便担心这周略的才智会用到歪处去,故而他才不避嫌疑的悉心教导,希望让周略日后不会走偏了路。
周略的论断不算严谨,而且太过简单,圣人之道,岂是三个字就能概括的?但周略在求学中,能有所思、有所涪有所发,在蔡邕看来,已是难能可贵的一件事情。周略的心性虽难以继承桥玄或自己的衣钵道统,但若他能秉持‘仁礼织这三条行动处事,却已不失为一君子。
周略见蔡邕点头而笑,心中亦是一喜。这代表他对儒学理论简单直接的归纳得到了儒学宗师的认同。
周略虽然他如今对九经的各部主要注疏,都能深悉大意,个.不离十。可他对这些扣着经典文字,一字一句加以注释,比经书繁琐了千百倍的注疏,却没有多高的评价。他一直认为,要想传播思想,理论是越简单越好。所以他就把儒学根本归纳成简单的三个字——仁、礼、中,而直截帘放弃了对经文的注释。只观大略,不暇细务,以这八个字为自己辩解,周略自认站在儒学大家面前也不会露怯。
“以略之愚见,儒者之行不外乎守仁心,尊礼法,执中道。仁为礼本,以云案论,若孔被杀,云自当斩,若孔重伤不起,也是当处以绞刑,但孔不过是轻伤,为些许微伤害一命,却有违仁恕之道。学生观云之罪,杖遣过轻,杀之过重。杀人偿命,伤人服刑,所以学生便判了流三千里编管。”
仁为礼本,如果按照周略的想法,后世所谓吃饶礼教,便是只有礼而无仁,走入了邪道,并不是真正的儒家。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样的违反仁道的法,便是对儒学最无耻的扭曲。
儒家的根本是什么?是仁。礼仅仅是纲常,是外在的规条。后世吃饶礼教,只顾维系礼法,完全背离了儒家仁的本心,这样根本不能算是儒了,而是彻头彻尾的邪教。就算给孔子多少封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蔡邕认同周略秉持仁心的判决,不妄杀一人,比什么都重要。而一旁的曹操则有所不满,“律贵诛心,孔虽未见杀,但云确有杀心。孔虽轻伤,云杀人未遂的罪名却不能宽贷。”
“孟德的是!”周略低头受教,并不与曹操争论。
曹操愣了一下,随即便摇头失笑。若仅是杀人未遂,苦主轻伤,凶手也只会是流配而已。云某会被廷尉府判绞刑,则是因为她和孔某的关系。前面周略对此根本不提,想来也是不承认云和孔丧期纳聘的未婚夫妻关系。
不过曹操也不想争了,还在吃饭呢,为一桩已经有定论的案件争论根本毫无意义。
三日后是“秋礼日”,周、曹约在三日后再会。
当汉时,迎秋甚烦,一切礼之事。立秋之十八日将始备,先祭黄帝陵,帝亲行,都官皆衣黄衣随驾。奏黄钟大礼之乐,百官齐唱《帝临》之歌,献《云翘》《育命》之舞。
祭直将立秋之日,子夜漏五刻,京师百官去黄色易以皂白衣迎第一阵于西郊。其仪至明毕,百官别白衣别服绛,以衣立冬。而白郊之礼不为也,又奉陵庙,太宰令先具一麋鹿。帝乘舆至近前,亲引弓射祭麋鹿,遣太宰令、谒者驰骑诣鹿陵庙献。武臣奉京营阵,使布孙吴兵法六十四阵,然后斩畜,号阵之仪、斩牲之仪。最后帝王得还宫,赐吏束帛,是岁迎秋礼始尽。
帝射麋鹿者,以祭陵庙示诚孝,以窥秋气。故是日,士大夫与民射亦渐跃。官宦子弟、世家族人、公府幕宾甚至太学生纷纷服武弁、骑快马、背弓箭到郊外游猎,这也算是一种流行的消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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