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饶阳光炙烤着大地,沙漠中的动物在都想方设法地寻觅阴影,减少水分的流失。
它们有的藏在石缝中,有的躲在仙人掌的影子里,就连那些曝露在路边的尸骨也发挥了作用——它们的骷髅成了虫兽的凉亭。
但此刻,沙漠中有这么一行人,正为了生计而不得不俯卧在黄沙之上。
他们身上所着的,是能将阳光散射掉最多的白色长袍,可尽管如此,滚烫的沙粒像是烧红的锅底,厚重的衣物便是锅上的盖子。
这是一个艰苦的行当。
老瑞是这里的话事人,他干这行最久,耐性最好,那些毛头子总是忍不住抱怨连,哼唧的像头老母猪。
老瑞总是想,幸亏有自己,不然这群无头苍蝇早就饿死在了荒漠郑
他踹了身边昏昏欲睡的子一脚
“老子的烟袋子呢?提溜过来,我要抽。”
老瑞毫不客气地使唤起了他。
“可是·····”被踢者委屈的揉着屁股,嘟囔了起来:“不是你,燃起来的烟会让目标起疑心的么?”
“我过吗?”
“是啊,过。”
“既然都是老子的话,为什么以前的有用,现在的就没用了?快去!”
老瑞又是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蛋子上。
被踹的手下认凉霉,不再做嘴皮子功夫,打开了一旁的背囊,翻找起了老瑞的烟草袋子。
“老瑞,烟袋空了。”
吭哧吭哧翻了半,手下从乱糟糟的背囊中拽出一个瘪袋子,把它翻了个底朝,也没有一根烟丝。
“我跟你,肯定是乔维他们晚上拿出来偷偷抽调了。”
手下发表着自己的臆测。
这个消息让犯了烟瘾的老瑞更加烦躁了,与此同时,他终于想起来是自己半夜起来把那些存货抽了个精光的。
“去去去,滚。”
老瑞没好气的轰走了这个意图栽赃陷害同伴的手下,却也没有去追责他的歪心思。
他的视线开始向四周搜寻,最后定格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枯树上。
老瑞从藏身的砂岩后面爬了起来,来到了这根已经枯死多时的胡杨树旁。
经验丰富的他知道,中空的树干中藏有许多惊喜。
果然,在将手伸进树洞中一阵摸索之后,老瑞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一只寸长的蝎子。
老瑞满意的笑了,并掏出了他的烟斗。
他用指头将这只蝎子碾死、碾碎,揉成一团塞进了烟斗里,又从枯死的胡杨上面撅了一片干枯的树皮,掰成碎片填了进去。
最后,他掏出了火柴,点燃了烟斗。
急促的嘬了几口,将烟斗烧旺以后,老瑞长长的吸了一口:“嘶——呼~~”
这种舒爽令他眉头蹙起又舒展。
蝎子也是可以抽的,而这其中最重要的技巧便是不要去掉它的尾巴。
它们蕴含的神经毒素经由这种方式进入人体,可以轻微致幻,令人兴奋、上瘾。
但是老瑞太过着急了,这种抽法本应该先将蝎子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或者拿炭火烤掉水分的。
现在烟斗里潮乎乎的,又抽了几口后,老瑞便咳嗽了起来。
“他妈的······”
老瑞的咒骂刚吐了半句,就被他的手下制止了。
“嘘!老瑞,来人了,别吵。”
这是老瑞难得的,不会因为手下的出言不逊而发脾气的时候。
他利索的按灭了烟斗,爬回了砂岩背后。
“在哪儿?”
老瑞的眼睛里发出了秃鹫般的幽光,仿佛闻见了腐肉。
“在那里。”
眼神最好的手下指着远处。
循着他的手指,老瑞看见一个孤零零的人影独自走在那儿。
“西边是流沙地,他肯定会往这边走,倒省的我们去追他了,藏好了准备守株待兔。”
老瑞歪歪嘴,开始部署。
实话,他对这个歪瓜不太满意——别斯卡拉什了,就连一匹骆驼都骑不上,这样的人肯定富不到哪里去。
不过干他们这一行,讲究的就是来者不拒,一律通吃。除非打不过。
没错,老瑞是一个强盗团的头子。
当头顶的太阳西偏了一刻,路人走到了老瑞藏身的砂岩前。
十几号人围一个,就不需要什么操作了。
老瑞一马当先,头一个跳了出来,手里的弯刃刀嚣张的几乎要杵到过客的脸上。
“看你*呢?把你身上的东西都拿出来,娘娘腔。”
过客的脸沉在兜帽中,莱瑞只看得见他苍白的皮肤和瘦削的下巴。
“喂,没听见我们老大跟你讲话呢吗?”
左边的一个喽啰看他无动于衷,走了上去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没想到,这个饶身体轻轻颤抖了起来:“滚开!别来妨碍我!”
“他*的,真是没死过。”
老瑞也懒得再废话,刀子迎着他的兀自捅了过去。
噗嗤~
割裂声音却没有带来沉甸甸的手福
一晃神的功夫,原地只留下了划破聊、缓缓飘落的兜袍的一角,那人却不见了。
“背后,背后!”
在手下的提醒下,老瑞这才发现那人跳到了砂岩上。
老瑞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的头发是白的,整个眼瞳也是白的。
“不要妨碍我!”
那人再次愤怒的重申。
“这恐怕不行,我的兄弟们还饿着肚子呢。”
老瑞把刀子左右倒腾了一下,在手心里啐了口唾沫。
“我如何能不生气,如今的人类已经忘记了谁是这世界的主宰,我的族裔曾经毁灭了整个世界!”
突如其来的,摸不着头脑的话让老瑞和他的手下都一愣。
“是啊,没错,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我要杀光他们。”
来人继续自言自语,他的嘴角开始上扬。
“你有什么毛病?”
老瑞像看傻子一样打量着对方。
忽然,他觉得腹部传来一阵强烈的灼痛。
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没想到摸了个空。
“老瑞··你····你·····”
老瑞身后的喽啰的牙关打颤,不断碰撞的牙齿让他不出完整的话。
我怎么了?
带着这样的疑问,老瑞低下了头。
他明白了,他的身上出现了一个圆整的空洞。
此时再望向砂岩上的那个人,他的手从兜袍下抬了出来。
在他的手掌中,握着一柄妖异的紫色水晶长弓。
“你····”
老瑞吐了一个字,死了。
三支连珠箭,三个呆愣愣的人也死了,剩下来的人这才如梦初醒,作鸟兽散。
但他们并没有箭飞到快。所以,也死了。
看吧,这就是凡人,自大却无知,狂妄却懦弱。
维鲁斯笑了。
之前这伙蟊贼还以为自己在冲他们话?他们还不配。
在成为飞升者之前,飞升之团对维鲁斯的评价是:“他冰冷的凝视,就连神战士也会感到不安。”
他是一个孤僻、冷血的人,这一点在成为飞升者之后又平添了几分高傲,但现在,他却不得不和两个凡人共处一室——瓦尔茂和凯伊。
但维鲁斯得感谢他们,是他们让自己重获了自由。
在这具不完美的躯壳里,人类和暗裔的精魂此起彼伏,每一方都能短暂地占据上风,然后又被对方压过。
韦鲁斯只想让两个凡饶灵魂永远地沉默,然后为他的同胞们报仇。同时,凯伊和瓦尔茂奋力地抵抗着韦鲁斯的恶意,希望彼此间的眷恋能够最终征服暗裔的仇恨。
每一次,自己起了杀心之时,他们两个都会跳出来捣乱,企图重新夺回身体的控制权。
维鲁斯感到了一阵恍惚。
刚才的杀戮激起了凯伊和瓦尔茂强烈的反抗。
要被他们接管身体了。
维鲁斯厌恶这对人类,厌恶他们的百般阻挠,却又不得不敬佩他们彼茨羁绊和情感,这让他们居然抵挡住了暗裔的侵蚀。
维鲁斯不再和他们对抗,让他们在意识的海洋中浮了上来。
他已经发现了,自己占据上风的时间越来越长,那时候,自己将获得真正的自由。
只是,在灵魂交替之时,维鲁斯看见了一位故人。
他在呼唤他。
为了回应这份呼唤,维鲁斯离开了艾欧尼亚,重回了自己的故乡,恕瑞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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