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日当夜,吉时再至。
姬衡与秦时再次更衣,侍从们将太微市剑一一悬于二人腰间,而后躬身下拜。
“为大王、王后贺!”
姬衡手持剑柄,想起今日祭祀被留在极庙的太阿剑,而后“仓啷”一声将剑拔出一截来,剑刃寒光,尤其慑人。
他静静凝视着腰中长剑,而后又生出骄傲来:
从今往后,大秦儿郎将有这等神兵驰骋沙场,而那昔日由楚国得来的至宝太阿,既已跟随过别的人王,如今,就仍旧留在极庙,以供祖先驱使罢!
寡人,是要君临下,听这泱泱大秦山呼万岁的千秋君主,所佩神剑,亦须全心全意只侍奉我一人!
他将太微剑轻巧送回剑鞘,而后冲王后伸出手去:
“吉时已至,元日夜宴当开。”
秦时含笑将手掌送进他掌心,二人相偕,一同前往章台宫正殿。
而这昔日论政之所,如今灯彩熠熠,琉璃焕然,欢声笑语,酒意醺醺。
四方宫人穿梭如织,殿内众人齐聚一堂,后宫夫人,相国郡守,七彩华服,环佩俱全。
有黄门高声唱喏:
“大王、王后至!”
群臣百官、夫人侍从,此刻齐齐拱手下拜:
“为大王王后贺,亦为我秦国一统下贺!”
“再贺大王生辰至,万方臣服,下归心。”
这样整齐一同的话语,显然已经得少府心排练。
台下诸人山呼庆贺,秦时在高阶上与姬衡并立,亦是禁不住生出万分豪情来。她想:难怪人人都想当皇帝。
这等绝对权力与威仪并作一饶无上荣耀与责任,果然这世间无人能够抵挡。
姬衡亦是如此。
去年元日,秦国上下无人在意。
那时的朝贺日,大家都将心神放在在外征战的军队上头。
只因十月初一,他们正面临着与齐国的最后一次大战,双方鏖战许久,以秦国势如破竹的架势,其实胜负已分,却并未定下。
而十月初四,秦国大败齐国,终于结束了这长达数百年的征战。
也同样奠定了秦国下一统的事实。
从今往后,这底下再无什么七国之分。
这万里江山都只有一个国号——
那就是大秦!
而如今,则是秦国下一统后的第一次朝贺。
历代先祖们皓首穷经,宵衣旰食,厉兵秣马,终在此刻使他成就了如此盛事。
姬衡眉目舒展,长目飞扬,而后举起酒樽,手持太微剑:
“为我大秦千秋百代,共贺此时!”
“贺!”
“贺!”
“贺!”
台下诸人欢呼着,气氛一改之前的严肃,反而逐渐热烈起来。
伴随着四周帷帐后若隐若现的乐队动作,很快就有乐曲声响起。
琴瑟鼓笙,编钟奏响,章台宫空旷的大殿四周,众人入席,潇洒围坐。
百戏团队则有乐舞进献,一排排身着白色曲裾宽袍的女子们手持青铜灯盏,如游鱼一般,丝滑又流畅地穿梭入这殿堂中间。
纤腰素手,曲裾婉转,青铜灯樽上火焰不息。
或捧、或持、或高举,或置于肩头。不管舞姬们如何动作,灯油都丝毫不落。
点点星光如火花四散,又很快归拢。
宽袍大袖,手臂轻扬,秦时在高阶上欣赏,只觉目不暇接。
此刻只满心赞叹着:这样朴素的服化道,演绎起舞蹈来,却是如茨有生命力!
她们没有华丽的装饰,炫彩的舞衣,身上着的甚至都不是素纱或锦缎,而是洗后用草木灰泡过的灰白的麻衣。
亦是如今普通人家最常见的穿着。
唯独脚上鞋履用朱砂染出大红色,此刻随着舞蹈动作勾连宛转,曼妙又点睛。
舞蹈动作亦没有什么惊险刺激,又或者飞腾跳跃。
因为曲裾甚至略有些束缚的缘故,舞蹈的动作幅度都不大,可偏偏就是这样的舞蹈,却又有一股神秘莫测的美感来。
真美啊。
秦时目不转睛。
姬衡正与台下治粟内史辽禾举杯共饮,转头见王后专心致志,心中不觉一叹:
王后入宫已近三月,才入宫时,便听想去看看咸阳城六国别宫。可至今却连百戏都未尝得一出,如今连舞蹈都看得津津有味……
便是他此前,每月也曾赏那么几回的。
非要的话只能西巡回来,王后带来的惊喜一重又一重,以至于他专心正事,再无暇他顾了。
而在秦时这侧,六宫夫人们同样享用着美食,又看着眼前这令人惬意的歌舞,格外安然。
怎么呢?
自从大王册了王后,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有了一种安定福
既不需要争宠,亦不像是宫中吃白饭的。
便连如今坐在这里,这样难得一见的盛大时刻,都不必再考虑如何吸引大王目光……
好安心好舒适的感觉啊!
唯独楚夫人白净面庞下露出微红来,心中恼怒又委屈:
这宫中百戏所演练的舞蹈,哪里比得上她精心为大王献上的芙蕖之舞呢?当日自己身着新衣,簪花,描妆,何其用心!
大王虽然爱看,却并不如何上心。
王后当时却是看得目不转睛,她心中还颇为自得。可如今这样的舞蹈,怎么王后也目不转睛呢?
不挑剔的吗?
在昆仑仙山没有别的更好的舞蹈了吗?
怎么还这样欣赏啊?!
又想着自己如今要为大王做什么连篇曲目,已许久时日都未曾练习舞蹈了。
这么些年来,为维持自己的窈窕身姿,她日日基本功不辍,便是生下乘虎没多久,饮食都重新约束起来。
而现在,她恨恨又捧起面前的红糖乳酪吃了两口,一边委屈:
腰都已粗了两寸了!
便是王后再想赏舞,她恐怕也跳不得了。
想到这里,楚夫人眼圈一酸,越发委屈。只可惜今日粉用得太厚,无人可知她的心酸。
在看身侧的郑夫人,却见她也同样专心致志紧盯着前方,时不时还大声喝彩!
楚夫人:……哼!
再瞧她的脸,不知是不是错觉,仿佛也圆润了些。
楚夫缺即丢开委屈,勉强压抑着翻白眼的欲望:有这样赏舞的心思,这样破烂的眼光,不如回去多教教王子虔再背两卷!
粗俗!
? ?没有艺术细胞的人写这章,知道看了多少资料,太苦了……
?
这个时代穿白衣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白也不是雪白,主要是普通人家没有那个精力与金钱染色。染色的衣服还需要经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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